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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一个脑瘫患儿对良知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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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06: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脑瘫患儿叫何大庆,2009年11月11日出生于广西上林县妇幼保健院,出生监控状况良好。后来因为爱啼哭,哭声也较为异常,就在出生第15天,其父母就带他到上林县人民医院进行头颅CT检查,医生看后CT片,诊断为“头颅CT扫描未见明显异常”。
  然而当真没有异常吗?同样的一张CT,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放射科医生诊断为“双侧脑室旁白质密度减低,不排除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可能”;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放射科医生诊断为“脑发育未完善或缺血缺氧……”;广西妇幼保健院医生诊断为“生后15天头颅CT示侧脑室前后有低密度影”;广东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诊断为“CT片提示颅内脑白质低密度改变”。
  悲剧就在于,何大庆父母听信于上林县人民医院医生的话,耽误到了孩子最佳的康复治疗时间。5个多月后,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放射科影像检查报告诊断为“结合临床考虑脑发育不良”;广西妇幼保健院门诊初步诊断为“脑瘫”。
  问题还在于,如果当初上林县人民医院没有误诊,也能够诊断出些许问题,是否可以通过做高压氧达到脑康复,或最大限度减轻脑伤害呢?这个问题脑科医生最有发言权。
  由“脑病”变为“脑瘫”,这是最大的不幸!然而要追查起来,谁该负起责任呢?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原告何大庆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把上林县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这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上林县人民法院委托广西公众司法鉴定中心实施司法鉴定。
  广西公众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让人出乎意料——“没有发现上林县人民医院对何大庆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广西上林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也以此为依据,同样做出让人出乎意料的判决——“驳回原告何大庆的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不知这一判决书下来,何大庆的父母有没有心灰意绝,因为在此之前他们几乎跑遍了上林县所有的政府部门,经过并不新鲜,就是被当做足球一样踢来踢去,结局当然是不了了之。
  将心比心,相信很多人都在关注这个孩子的现状。自从在广西医科大诊断小孩““脑发育不良”之后,小孩一直都在广西妇幼保健院做康复治疗,也因此小孩父母早已债台高筑,之所以能坚持到今天,关键在于上林县人民医院出于人道给予了医疗救助。
  当然这一救助行为或许在2014年3月19日终结,因为上林县人民法院判决书在这天下达,既然医院没有过错,院方就没有责任继续这样做。可怜了这一小孩,康复治疗是有些效果的,至少脖子不再一直耷拉下去,有时也能坐下一小会儿,终止康复治疗恐怕这辈子永远被绑在椅子上坐着,不会站立,不会吃饭,也不会讲话,让人伺候一辈子。
  这是一次面对良知的拷问,从医院到法院再到鉴定中心最后到有关的政府部门,孩子糟糕的现状,有没有丝毫受到来自良心的谴责。
  很担心小孩的父母,他们会不会绝望,会不会走极端,因为在历经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辛苦煎熬之后,展现在眼前的是更黑暗更漫长的路。
  我无能为力,不知为他们做些什么;也无法旁观,在键盘敲下这些字,只希望见着此贴的朋友顶一顶,或许就会有奇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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