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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工作人员辞职现象背后,一些让人值得思考的问题(转自学法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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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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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法治周末
  =====正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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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安局处长变身企业老总,陈伟才的“政商转型”在不经意间引发了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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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电器聘任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原处长陈伟才为格力电器副总裁。而据格力内部人士透露,陈伟才将负责格力的人力资源和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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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体报道,现年41岁的陈伟才是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被誉为广州公安系统冉冉升起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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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独有偶,有媒体报道称,近期北京某中院亦有3位法官辞职,其中一位去某著名网站做“法务”的法官如今也年近四十,有着12年的审判经验,正值法官职业生涯的黄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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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政法系统官员辞职“下海”并非是新现象。不过,在这些政法官员辞职现象背后,却隐藏着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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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者受商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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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2012年,北京某基层法院先后有十余名法官离职,给审判工作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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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院内部人士称,随着今年和明年法院首批“5年服务期”法官服务期满,北京法院系统可能会有一批年轻法官离职。这对法院和法官个人都将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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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北京如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也透露:2008年至2012年6月,江苏全省法院流出人员2402名,其中法官就有18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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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据山东媒体报道称:2003年以来,山东省三级法院共减少法官2100名,新任命法官1405名,法官数量连续5年出现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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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政法系统,不仅是法官,检察官同样存在辞职下海的情况。安徽曾出现的不少检察官辞职当律师的情况,早已见诸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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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周末记者整理有关报道时发现,从事律师行业曾经是不少法官和检察官辞职下海的“首选”。而一些律所也特别青睐这些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政法机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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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有媒体报道,浙江某律所曾发出这样的招聘公告:欢迎从事律师、检察或审判工作3年以上,办案20件以上的其他所律师及检察官、法官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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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一些政法系统官员辞职后“不走寻常路”。更多原创、独家、精彩的法律职业文章请访问学法网 xuefa.com及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后查看!央视《致富经》就曾提到这样一位:湖南省安仁县司法局原副局长陈鹏飞辞职下海办起了养猪场,并把野猪卖到了香港、澳门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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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下海做企业老总也是一些政法系统官员转型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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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03年,四川南充“大都会窝案过后,南充市顺庆区原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杜朝华,即受邀辞职加盟大都会开发商四川泰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并出任总经理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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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日前离开公安岗位,前往格力出任副总裁的陈伟才更成为多家媒体关注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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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报道称,陈伟才有着20年的从警经历,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4次,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广东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包括“手机实名制”等多个有影响力的提案也出自陈伟才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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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重因素致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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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离开公安岗位,陈伟才在8月底群发给亲友的短信中曾表示,自己是“在‘中国梦’的感召下”作出了这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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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受媒体专访时,陈伟才进一步表示,自己投身企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做贡献,是把小的感恩(对警队的感恩)化成大的感恩(对国家的感恩),也是为社会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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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看来,陈伟才的选择,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或许有一些不可言说的困惑,“我们不好去猜”;而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公司也确实需要有这么好基础、有人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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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栋还表示,陈伟才带来的更多的是无形的资产,因为他是冉冉升起的新星,在政治舞台上也发挥了他的一定的作用。比如,他的一些政策建议,已经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那么对公司而言,带有一定明星效应的人才的到来,确实有一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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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作为政法系统中辞职人数较多的一个群体,法官群体辞职的背后原因似乎要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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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翁晓斌此前在其个人微信上呼吁关注法官辞职下海问题,得到不少法律界人士的支持。他总结法官辞职的原因主要有3点:工作压力大;收入与其他部门公务员相比并不高;难以独立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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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据媒体总结,除上述原因外,法官辞职还存在提职空间窄、荣誉感较低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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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2008年至2012年,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突破5600万件,案多人少矛盾持续升级。而同时,相应的职业保障却没有跟上,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受到外界干涉现象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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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收入上,法官待遇也让许多年轻人感到“伤不起”。北京市某中院干部处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12级法官等级所对应的津贴,最高等级每月不到400元,每级每月相差不过1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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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一度频发的法官遇袭事件,更是让这个职业与“高危”联系在一起。侮辱、诽谤、纠缠法官的事件同样不少,使法官履职面临严峻的职业风险和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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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查阅相关报道后,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检察官、警察等同样面临着压力大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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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的一篇媒体报道显示,成都科级公安干部因为压力大而辞职的每年有20人左右,而民警主动辞职的也占了一定比例。还有媒体报道称,“案多人少”使得一线办案的检察官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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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相比之下,律师等职业在工作压力、收入等方面都有着不小的优势,不少法官、检察官也成功转型——在福建,当了9年法官转型做律师的许永东不仅创办了福建第一家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的律所,而且还斩获了包括福建省政协委员、全国优秀律师等在内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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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背后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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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于此次陈伟才任职格力,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志松也对媒体表示,公务员只要先辞去原来职位,不再与原来工作有关系,就可以自由选择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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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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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由于是从公权力部门辞职,一些人也开始担心这些辞职的政府系统官员下海后会利用自身原本的影响力而对相关领域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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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有人担心,律所招聘辞职法官、检查官做律师会不会导致“人情案”出现,最终影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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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分流一部分人去做律师,空出的位子可以从优秀律师中选择法官检察官,这样就可以形成法律共同体,促进中国司法进步。“国外的法官都是从律师做起的。法官、律师、法学教授互相换岗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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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国家已经通过法律在制度上对类似行为进行了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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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对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作出了任职回避规定。比如,法官辞职后,在一定时期不得到原任职法院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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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法官、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的通知》,其中也规定:现已提前离岗、离职的法官、检察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律不得从事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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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不少城市也出台了一些类似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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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2010年1月10日召开的北京法院院长工作会议就宣布,法院退休离职人员,两年内不得在北京的所有法院代理案件,两年后不得在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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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此前,北京市高院曾按照法官法出台离职或退休法官“回避制度”,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代理原任职法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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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也有人提出,修正后的律师法只规定了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并没有对已担任律师的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的任职回避作出进一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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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辞职当律师需要设置更高的准入条件,砌一道‘门槛’。”有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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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员符向军还提出,应当迅速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法官职业吸引力,积极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为法官工作减负,让法官树立崇高职业荣誉,抛却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审判工作和人民司法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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