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斌斯 发表于 16 小时前

“内地幼童香港街头小便”争议暴露中国人劣根性

  前两天看了天涯网友“多收五斗”发表的《市场经济杀手法治国家死敌》一文:央企用不发电、不足额发电、不结算电费等胁迫手段,强逼民企同意收购,“多收五斗”旗帜鲜明地反对央企胁迫维护公平正义。今天再看“内地幼童香港街头小便”争议,发现胁迫并不是央企专利,中国人真有胁迫他人的劣根性,您瞧:
  有大陆网友说“关闭从广东送水的管道”。如果这位大陆网友有朝一日主政大陆,香港人说不定会饱受缺淡水之苦。
  有香港网友说“大陆人不要来香港”。如果这位香港网友有朝一日主政香港,大陆人恐怕真的难游维多利亚港。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大陆是中国的大陆,本是同根生,相争别胁迫!我们可以争吵,但不要像孩子似的胁迫:“我要砍断你家水管!”“我不和你玩!”胁迫不讲对错专门“讲狠”,胁迫不解决争议只增加矛盾,让我们听孔子一句话:“吾日三省吾身”。我是大陆人去过香港一次,反省从我开始:
  第一,在香港有两次打电话时我声音过大,引得旁人侧目,我不对。
  第二,在香港迪斯尼花车巡游时有几个大陆游客不听管理员劝阻多次站在马路上,管理员实际上维护了我和其他守规矩人的利益,但我没有帮助管理员,我不对。
  第三,我早就发现一部分网友使用了骂人字眼,我没有发帖批评,我不对。这个问题我可以马上纠正:骂人不对,请使用文明语言。
  我喜欢香港,因为尖沙咀“顶好海鲜酒家”、旺角一位主动为我指路的香港妇女、香港人守规矩等等。也有香港人喜欢大陆,因为一位搭载过我的香港的士司机说他非常向往坐高铁游大陆山水。大陆和香港,正是因为彼此差异才会彼此欣赏,世上没有绝对完美,欣赏对方优点必须接受对方缺点,不要强求将对方一下子变成心仪对象,但我们必须彼此尊重彼此交流,交流多了我们都会改变。
  最后,我认为法律才是解决纠纷、预防纠纷的王道。新华社香港4月23日电:“(香港)警方表示,叶姓男子因为抢别人手机涉嫌盗窃、付姓女子因为用车撞人涉嫌袭击被警方带走,经调查,叶姓男子被无条件释放,付姓女子则获保释,需要5月中再来香港跟警方报到。”既然香港警察已经初步判断只有付姓女子可能承担警方确定的法律责任,我们无需争论,尊重并服从香港法律是香港人和大陆游客的共同义务。我们应该像反对央企胁迫一样反对两地网友彼此威胁。人有“三急”,在香港街头发生无法克服的内急怎么办?遇到有人拍我当街解决内急怎么办?期待香港法律的生效裁决给大陆游客一个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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