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升宪校长呀,1.22元一个小时的加班费你也好意思开得出
我叫黎贵龙,男,汉族,1955年11月20日出生。于2003年9月26日入职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青塘镇青塘中学做保安,月工资470元全包,学校只提供住宿不提供伙食。我在那里老老实实地工作,毕竟在外面打工比在家里种田地生活来源更加有保障,我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我当时的想法是如果学校肯要我,我一直做到退休,所以我一直安定地做了下来。我入职时,是熟人介绍进去的,当时没有办理任何的入职手续,也没有订劳动合同。我和黎全德还有利作好三个人是负责学校内部保安管理的,大门是有另外的保安管理。我们白天都是正常上班八个小时,一个月要上十天的夜班,夜班是从晚上的十一点上到第二天的六点共计七个小时,学校每晚给20元钱加班费。如果遇到节假日我们三个人中只有一个人上六个小时,另外两人是休息的,时间是早上的七点上到九点,中午的十二点上到两点,晚上五点上到七点。一年内学校大概有一百六十天是假期,我们每个人上五十三天的班。平均每个人每个月在节假日上四点四天班,就是每个月节假日加班26小时。就是说平均每个人每个月的工作时间是272小时。随着物价的不断上升,我们的工资上升的速度比蜗牛走路还慢,利作好代表我们三个人很多次提出要加工资,而学校方面总是不肯加,为此大家都觉得不好意思了。2012年钦州的最低工资是870元,而我们的工资底才700元。2013年2月钦州的最低工资是1045元,而我们全部加班费算在一起每个月只能拿到1150元钱而已,多次要求学校方面按照劳动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学校还是不肯给加工资。因为工资低生活有困难我们三个保安走了两个,我是于2013年5月10号因为受不了那么低的工资,还有不办理社会保险的原因而离职了。按照2012年最低工资来讲,我一个月上班272小时,其中正常上班是21.75*8=174小时。272-174=98小时是加班时间,每个月70小时的晚班中节假日加班时间是7*(8/3)=18.5小时,其中8为每个月八天的节假日,3为三个保安平均上的,再加上原来节假日每天上六个小时,一个月三个保安分摊就是每个人每个月上2.6天,2.6*6=15.5天,节假日总的加班时间为18.5+15.5=34小时,平时加班98-34=64小时。平时加班的工资为64*(870/(21.75*8))*1.5=480元。节假日加班工资为34*(870/(21.75*8))*2=340元。每个月的应得工资为870+480+340=1690元。而学校仅发1150元,每个月少发工资540元钱。而到了2013年的少发的工资的数额就更大了。2013年最低工资是1045元,平时加班是64*(1045(21.75*8))*1.5=576.5元,节假日加班是34*(1045(21.75*8))*2=408元。应发工资为:1045+576.5+408=2029.5元。离职前一年的平均应发工资为(1690*9+2029.5*3)/12=1775元。学校尚我的加班费为(1690-1150)*9+(2029.5-1150)*3=7498.5元。而因学校不买社保和低于最低工资发放工资这两个原因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上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从该法实施起算有五个半月5.5*1775=9762.5元。青塘中学还欠我9762.5+7498.5=17261元。我们三个保安当中,黎全德转成了正式的工人,而我们两个只能是合同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黎全德不是正式的,相信我们三个保安会全部走人。应该得到过两千工资学校才发1150元,试问教书育人的地方自己都不懂吗?我们的劳动监察部门哪里去了?事业单位就是光明正大的了吗,就没有违法行为了吗?我想如果学校做得人道一点,再合法那么一点点,我再做两年就退休了,可是学校开这么低的工资明摆着就是想赶我们走人,学校应该是一个懂法的地方,但是学校办饮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叫我去参加一次,端午节不给一个粽子,中秋节不发一只月饼,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太狗眼看人低了,我一个月工作时候是262小时,学校才给我1150元钱,而现在钦州的最低工资都有1045元了,而1045元的工作时间是21.75*8=174小时,我应该上174小时就有1045元呀,学校并没有给我们开伙食的。我多上的86个小时学校才给我105元钱呀,意思是学校才给我一个小时1.22元钱呀,我的妈呀,一个中学几千人的学校,竟然这么低的工资都开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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